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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一下各位朋友,有一租屋處的鐵捲門損壞,本當應該要修理。 但是房東與房客互踢皮球。皆說是對方應該要修理 房東:東西是妳們用壞的,你們要修。(用到壞掉) 房客:這東西應該是房東要處理的(年久損壞) 但是房租契約上面有一條寫到: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,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知情形外,因乙方之過失 致房屋損毀,應負賠償損害之責。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,由甲方負責修理。 問題就在要如何判定是到底是"自然損壞"還是"過失"。 過失的定義:行為人雖非故意,但按其情節應注意,並能注意,而不注意者,為過失 勞煩各位朋友了...^^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0.233.33
h2o1125:依鐵捲門一般使用年限做為參考 與損壞的部份是否為自然 05/21 23:24
dukechunhao:其實我個人覺得這不算是法律層次的問題耶 05/22 20:37
dukechunhao:其實只是房東不想花錢休在表你而已 05/22 20:38
dukechunhao:我教你一招啦 如果出租人(房東)怠於修繕時 05/22 20:38
dukechunhao:你在對他為修繕之請求後 他仍怠於修繕時 05/22 20:39
dukechunhao:你可以自己雇請工人來修繕 而所生的費用 05/22 20:39
dukechunhao:你可以自行自下個月將繳的房租中扣除之 05/22 20:40
dukechunhao:最後如果他不爽要去法院的話 你也是理直氣壯的 05/22 20:40
dukechunhao:因為你每一步都是按法律規定來 這樣有懂嗎? 05/22 20:40
dukechunhao:法律依據是 民法第430條 無聊的話 自己翻翻吧 05/22 20:41
ciy0223:^0^感謝各位板友的指教! 05/22 21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