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lighthouse:合法 我認為這根本就不算是放話…… 05/31 11:59
→ dalzane:不算放話那算什麼啊-_-a 好歹也該先通知律師吧? 05/31 12:23
→ dalzane:怎麼會是我們什麼都不曉得就先通知媒體 05/31 12:24
→ lighthouse:檢察官求處的刑期都是法律規定 他不必講你們看法條也知 05/31 13:16
→ lighthouse:道 大家都事先知道而且可以預期的事情 能算是放話嗎? 05/31 13:17
推 depravity:又不是演戲還要套招 先通知律師幹嘛?? 05/31 14:02
→ dalzane:我指的是直接報給媒體這件事喔 05/31 14:02
→ dalzane:不通知律師卻先報給媒體 這不是很詭異嗎? 05/31 14:04
→ dalzane:而且偵查都還沒完,也沒什麼直接證據的情況 怎麼算是事先 05/31 14:05
→ dalzane:都知道而且可以預期? 05/31 14:06
推 Eventis:我倒是很好奇,偵查還沒完,律師從什麼管道知道欠缺直接證據 05/31 14:08
→ dalzane:新聞媒體0_0 05/31 14:11
→ dalzane:法院審理中的現在 律師方面了解到的調查情況也差不多內容 05/31 14:13
→ Eventis:至少看不出對被告的防禦有什麼影響就是了... 05/31 14:15
→ lighthouse:吊詭的是你的律師並沒有對此採取行動 所以意思就是…… 05/31 14:25
→ dalzane:採取的行動是提出抗議 和前一次一樣沒什麼用的被膚掩掉 05/31 14:47
推 delhouse:有規定要跟通知辯方律師嗎 又不是認罪協商 05/31 14:50
推 HAHAOGC:又不是公開偵查內容 況且期刑本來就是公開的 05/31 14:56
→ HAHAOGC:六法翻一下就知道期刑 這不算放話吧 05/31 14:57
→ HAHAOGC:很多板友也在推文回答你的問題了 答案是合法 05/31 14:58
→ dalzane:所以說,在還沒偵查完的情況對媒體放消息是合法的囉 05/31 15:03
→ dalzane:好吧 那這種法律我也真是見試到了 05/31 15:03
→ lighthouse:既然有上新聞 何不告知版眾是哪個案件 地檢署發言內容 05/31 15:04
推 HAHAOGC:比較好奇若檢方公開求處刑期是不合法 原PO會如何 05/31 15:07
→ HAHAOGC:咬住這點讓貴親戚減刑或無罪嗎? 05/31 15:08
推 depravity:妳的律師只能抗議被敷衍不能阻止想也知道不違法 05/31 15:08
→ lighthouse:你也可以開記者會對檢察官放話啊 搗蛋乃被告之權利也 05/31 15:09
推 HAHAOGC:若貴親戚真有涉案向法官表現出悔意可能會比咬住這點來的好 05/31 15:10
→ HAHAOGC:若覺得貴律師不夠高明分別不出檢方該合法否 可換律師 05/31 15:11
→ HAHAOGC:上訴之行為會比死咬住檢方公開一事對貴親戚更有幫助 05/31 15:13
→ dalzane:不是我要咬什麼,只是這是我主要的疑問 05/31 15:20
→ dalzane:自家人都是看到新聞才知道的 這感覺很莫名其妙 05/31 15:21
→ vampirex:我可以理解您的感受,但合不合法並不是以您的感受來判斷 05/31 17:48
→ Rhadamanthuz:奇怪 檢察官難道不能因為整理卷宗、寫起訴書類、等你 05/31 20:00
→ Rhadamanthuz:們的回證 而晚一些把卷證移送法院? 律師難道不知道? 05/31 20:02
→ Rhadamanthuz:刑期自己翻一翻法條就知道了 看不出對被告防禦不利 05/31 20:11
→ Rhadamanthuz:在這裡生氣 倒不如好好準備法院訴訟的攻擊防禦方法 05/31 20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