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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板上各位先進 民法第14條與第15條已經在97年5月修正 將於98年11月生效 修正後已經沒有禁治產 改以"監護"替代 在學說上或實務上 意義有什麼改變 請問哪一本書或是哪一篇文章 有相關的解說 因為本身不是法律系的 對法學資料來源較不清楚 我有查過台灣法學與月旦法學兩本雜誌 沒有看到(可能我漏看了) 請各位高手不吝惜告知 非常感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28.103.193
env:王老師新的民總有大略介紹~成年監護跟成年輔助~可以去翻一翻 06/03 22:19
env:記得大約只有15頁左右~ 06/03 22:20
final01:法律未生效前 還是有禁治產宣告(非監護) 06/04 22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