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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版友的回覆 不過我看了之後還是有一些問題 版友有說到需要在十天前提出辭呈 那就是說我如果照這個程序走 雇主就沒辦法跟我要求賠償損失了嗎 還是說他依然有權利去要求要賠償他的損失?? 而且我發現我五月份的打卡還靜靜的躺在那邊= = 老闆根本沒收走 我看又要被拖薪水了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17.162.224
depravity:不定期契約先說了就沒事 06/08 17:02
mrkyle:恩恩 了解了 感謝! 06/08 17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