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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lango (金門)》之銘言: : 某日深夜某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,稱某大廈A棟第三層住戶可能在舉辦 : 搖頭派對,甲乙警員查訪該住戶時無所獲回到一樓大廈門前時看到路旁停 : 有一排機車,員警甲靈機一動便詢問大廈管理員某丁:「這些機車是否 : 樓上那群年輕人騎來的?」,某丁回答:「是的」,之後 : 員警甲即抄下所有之機車號碼,惟其中有一部機車之車牌有污泥遮住, : 員警甲即向管理員借得一條抹布,將該污泥擦乾淨以顯示車號,抄完 : 所有車號回到車上,輸入手提電腦查詢,結果發現其中車牌有污泥之 : 該部機車顯示是贓車(車主不是竊盜犯就是贓物犯),便在樓下守候 : 一小時後,某丙之同學某戊下樓欲騎該部機車時(發動要騎走的時候) : ,員警甲乙兩人即上前當場攔下逮捕某戊,並查扣該贓車請問合法?理由? A:當然合法,因為警察本來就有義務進行防搶、防竊工作,已知該車為贓車, 自然可以逮捕使用人。 : 接前,甲乙警員查訪該住戶時無所獲(查不到東西),回到一樓大廈 : 門前時,員警甲靈機一動便詢問大廈管理員某丁:「樓上那群年輕人怎麼 : 來的?車子都放在哪裡?」,某丁答說:「都騎機車來,都放在本大廈的地 : 下停車場」(要從大廈內部的電梯進入,不是從外面的人可以進去的),出 : 入的是升降式的,某甲說:你可以帶我們下去看看嗎?管理員某丁說:「當 : 然可以」,員警某甲、乙則在管理員某丁的帶領之下下去(從大廈內部的樓 : 梯直接走到停車場去), : 狀況七 : 警員就把停在大廈停車場裡面的機車車牌逐一抄錄,結果發現其中有一部是 : 贓車,便在現場守候一小時後,某丙的同學某戊就下樓要去騎這部機車,員 : 警甲乙兩人即上前當場逮捕某戊,請問這樣的逮捕及查扣動作合法嗎?理由? : 請問版上有哪位法律專家可以幫忙解一下呢...謝謝 A:管理員代替管理委員會執行勤務,他當然可以作主讓警察進入,只要不是進 入私人地方,在公共設施走動,並沒有不妥。 然後查扣贓車的行動如我前面所說的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7
hcya:第一題可以的原因是現行犯逮捕(刑訴88條),就算一般民眾也可 06/15 10:19
hcya:以為之。第二題有討論空間,因為住戶不一定有授權管理人讓外 06/15 10:20
hcya:人進入大廈住戶共有之處。 06/15 10:21
enterpirse:若進入共有設施需要住戶授權,那麼親人來訪,是否要召 08/21 14:41
enterpirse:開大會決議? 08/21 14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