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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先直說 我是個GAY 事情和另一個男人有關 事情是這樣子的 週六晚上他留言問我要不要一起看個電影 我就答應他說好 看電影的過程他 他一直對我毛手毛腳 摸我大腿 摟我腰 於是當我回到家時 就把他電話加入拒接 他之後的留言我也都沒有回 也在我交友檔案的日記裡打說 你踩到我的地雷了 很明顯是拒絕他了 沒想到他星期日凌晨1點左右 來留言說 不要以為你長的多好看(這一類的字眼) 我就回他說 第一次見面就毛手毛腳這樣好像不太好吧 他竟然回我說 我出電影票就是要買你的屁股買你的腰.把你當男妓 以上這些留言都是秘密留言 (也就是只有我看的到) 今天下午我就發現 他交友檔案上的名稱改為 MARIO~我遇到 仙人跳 網路男妓"軒"約會詐欺 (我的交友檔案名稱叫做:M o 小軒 ※ 誠 徵 男 友) 於是我便留言告訴他 若他不再明天中午前 把交友檔案名稱改掉 我就要去警察局報案 剛才看到 他改了 改成 MARIO~我遇到仙人跳網路男妓"NO軒軒"約會詐欺鄧香妹案件翻版 這些東西我全部都有拍照拍下來 有人說是秘密留言所以告不成 但是難道用秘密留言就不能夠告他嗎 再者 他的交友檔案是否涉及公然侮辱之嫌? 希望大家可以幫我解答ˊˋ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193.81.135
Rhadamanthuz:直覺這有點羅生門 1.他怎麼會認識妳,而且知道妳是X. 06/16 22:10
Rhadamanthuz:妳是否曾經散佈或暗示"援助"的訊息? 2.那是一個什麼 06/16 22:12
Rhadamanthuz:樣的留言板,是專門給特定人士聚集、交換意見的留言 06/16 22:13
Rhadamanthuz:板嗎? 秘密留言、私人間的隱密訊息,確實不夠成公然 06/16 22:15
Rhadamanthuz:至於原PO所指"XX軒",有何關聯因素可使閱覽之對象一 06/16 22:18
Rhadamanthuz:眼即知,而去聯想到原PO本人? 要如何說明那就是原PO? 06/16 22:19
Rhadamanthuz:在下從客觀第三人的角度,若無前揭說明、鋪陳,並無 06/16 22:21
Rhadamanthuz:法僅由該句影射用語直接聯想到原PO本人,除非是由特 06/16 22:23
Rhadamanthuz:定族群瀏覽,且彼此間有相當之認知與熟識,方有可能 06/16 22:24
Rhadamanthuz: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06/17 13:12
Rhadamanthuz:若從維護性自主意思、保障個人人格權之持平觀點而言 06/17 13:25
Rhadamanthuz:對方播送"出電影票就是要買...."之文字,應可認係以 06/17 13:30
Rhadamanthuz:侮辱之言行損害原PO之人格尊嚴,符合性騷擾擾防治法 06/17 13:31
Rhadamanthuz:第二條第二款之要件,並可依同法第九條請求財產上與 06/17 13:33
Rhadamanthuz: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(民事)。亦得向地方政府申訴.調查 06/17 13:36
Rhadamanthuz:調解。(上述救助途徑皆有一定風險,請原PO自行斟酌) 06/17 13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