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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] 作者: atyui (★~*點*~★) 看板: PttLifeLaw 標題: [其他] 關於男女交往期間以及合股問題! 時間: Wed Jun 17 23:34:33 2009 事實經過: 老闆和其女友在去年8月期間,由女方出資約8萬,當時協議男方出力經營 合開一家公司,男方為公司登記負責人,期間兩人一起同居,公司盈餘一起 花用,女方上個月提出分手,女方決定離開公司 問題:1.女方現在要求男方須賠償20萬,8萬為當時開辦公司的費用,剩餘的是女方 覺得當時交往期間的兩人花費,比如車貸,車子登記在男方名下,但女方也是 每天搭乘一起上下班,房租,兩人一起同居,女方覺得那是花他的錢,但是男方 覺得並沒有威脅利誘女方要去負擔,而且兩人金額一起花用,男方要把車跟公 司過給女方,女方也不肯,因為公司目前是負債. 昨天女方拿本票給男方簽,金額為八萬元,並說會再附協議書,男方簽完覺得 有所不妥,因為沒看到協議書,所以跟女方要回本票,但女方不肯,男方請 女方今天至公司交接,女方不肯並說要電腦的密碼就拿20萬來(此段話皆有 錄音),男方報警(恐嚇取財),警方到場勸說私下和解 今天下午女方偕同女方父親跟後母一起至公司,女方父親不斷的怒罵三字經 並強調若不讓他處理,他就會用他的方式處理,大家只會更不好看(是否有構 成恐嚇?此段話也有錄音)兩方協商完決議男方負擔13萬5,女方即回家拿本票 ,但女方二次到現場,卻將金額變成15萬,女方父親一樣三字經以及非常的大聲 ,此時警察二次到場,女方父親才稍微緩和 後來男方在此情況下,簽下協議書,並且當場支付3萬元,女方才將電腦密碼交出 2.男方現在的問題是,交往期間付出的金額是你情我願,他也不知道如何計算 他幫女方支付的大大小小錢,男方朋友也覺得男女分手後來要求這些金錢很說不 過去,而且還利用公司電腦密碼來要求錢,導致公司今天無法運作 男方目前想要控告女方恐嚇取財(因電話有錄音,你要公司密碼就拿20萬),以及 女方父親恐嚇,不知道這些是否成立?而且,在當時男方覺得有受威脅的情形下 簽下協議書,他還是願意付給女方8萬元(這其實已經有超過當時開辦公司的 金額),但他不願再支付後面的7萬元 不知道各位前輩們覺得男方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? 先謝謝您的意見!!謝謝!!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9.69.114.244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9.69.114.244
wolf0202:請律師 06/19 00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