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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有認識一個朋友,因為彼此之間處的不愉快, 所以也是不高興的收場,本來想說老死不相往來就算了。 在msn上,跟我一直重複一些人生攻擊的話。 本來想說不理他就好了 但是他竟然開始在我的blog上面寫一些「非事實」的言論。 並且也故意去註冊了一個帳號,開始發表一些文章。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好?這樣可以訴諸法律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9.70.34.73 ※ 編輯: mroops 來自: 219.70.34.73 (06/21 11:13)
kobeisme:他有在網路上的話 成立公然誹謗罪 可以存證 檢舉 06/21 17:04
vampirex:有公然侮辱和誹謗,誹謗罪不須公然亦可成立 06/22 1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