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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看到新聞有公佈這項 阿姨很高興的去法院 看守所問遍遍 不知道是南投偏僻還是太涼 都沒有什麼動作 還說南投看守所沒有一個通過申請 有看到當事人有簽申請書 檢察官上面寫不准 當事人犯的是兩項地下賭博罪 已經先繳了一部分的錢 還有四個月法官跟檢察官不給使用易科罰金 所以需要進去受刑.. 可是我看到台北有釋放了 請問是南投看守所的承辦人員偷懶 還是那項申請很嚴格? 拜託懂得人回答一下 拜託拜託拜託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6.108.232
imimpotence:法規好像是"得" 不是"應" 還是須視情況而定 06/23 13:20
BVt:應該要先送法院裁定易科罰金的標準 檢察官再來決定準不準吧 06/23 15:57
ntjhs20302:檢察官單子簽不准 所以真的只能等他刑滿了 嘆 06/23 19:49
ntjhs20302:檢察官有可能不送直接不准嗎? 06/23 19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