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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在雲林斗六市,在民國78年因為都市計畫,那一區也因此禁建。 (那區有許多原本的農地被住家圍住,沒有往外的路,那些大地主希望透過都市計劃開路, 讓那些地價翻身,但原本就有路的我們,要被徵收約45%的地,前院要被徵收把原本的路 擴建成8米,後院也要徵收,房子都只剩一半了~>.<~)。 之前一直有不同的建設公司來進行表決,但都被居民駁回。 最近又要招開說明會了,聽家人說這次似乎有許多人頭 ( 那些地主用持分的方式,使投票人頭增多), 我想請問這樣無限期的禁建合理嗎?? (我可以告縣府嗎?) 已經表決三次失敗了,這樣不就是一直禁建到表決通過嗎?? 根本就是圖利財團跟地主阿。 身為小市民的我們真的只能默默的捐地嗎?? 我們已經花錢買過地了,為了維持現有的房子,還得再花錢跟建設公司買回 原本屬於我們的地,這樣真的太過份了。 有什麼方法可以自救嗎? 請大家幫幫我們? ps. 我爸說斗六還有一個村莊,被禁建可能有30年了,整個村莊等於廢掉, 因為房子壞了也無法修,這樣的法規真的有問題吧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16.182.1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