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Rhadamanthuz:因為你是她的親生骨肉 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07/07 03:24
→ ms6163:= = 所以只能付錢了事了 可是我在台灣沒有收入證明的說 07/07 03:30
推 kevin1273:你也反告她棄養? 07/07 04:08
→ ms6163:= = 我已經28歲了 可以反告嗎? 07/07 04:15
→ hotwingking:讓你的爺爺奶奶先去告你媽 請求給付對你的扶養費 07/07 10:17
→ lighthouse:互告刑事遺棄罪應都不會成立 民法上你有扶養母親的義務 07/07 10:18
→ lighthouse:民法1117~1121看一下 尤其是1117條的2項 07/07 10:19
→ lighthouse:扶養費我在想會不會已過了民法126的5年短期時效…… 07/07 10:20
→ hotwingking:祖父母扶養原PO 因而生母減少扶養費支出 故為一般債權 07/07 11:03
→ hotwingking:祖父母要對原PO生母主張的不是扶養費 而是代扶養費用 07/07 11:04
→ ms6163:祖父母已經養我們超過十五年了 現在告代扶養費還來得及? 07/07 13:56
→ Eventis:每一筆費用的時效要分開算啊@.@" 07/07 16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