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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Japmikado (Elysion)》之銘言: : 非常清楚記得之前民總老師說過 : 夫妻在還沒結婚前 不能簽訂所謂的婚前契約 : (例如:如果婚後先生外遇,要付給妻子五百萬之類的......等等) : 因為這違反民法第71、72條 都還沒結婚就訂立這種規定 : 但是後來新聞不是有報導 : 日本女星澤尻英龍華和其丈夫有簽訂所謂''婚前契約''嗎?? : 那我想問的是 : 是因為日本沒有類似我國民法第71、72條的規定 : 還是其實是允許有所謂婚前契約的 : 煩請高手替小弟我解惑 : 感激不盡!!! 並非婚前契約不能簽 而是不可以違反強行法與公序良俗 例如:先生外遇,付妻子五百萬元,在不衡量雙方財力的情況下,這可能違反公序良俗 萬一訂五百億呢? 所以婚前契約當然可以簽 內容不能與法律牴觸,也不可以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我曾看過有朋友 跟他老婆本來想簽婚前契約 雙方不管是法律判離、男方提離婚、女方提離婚,都要男方支付膳養費 這就不合理了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