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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dgc (逍遙遊)》之銘言: : 突然有朋友叫我幫他打卡,但我不願意。 : 因為「勿以惡小而為之」。 : 但想問大家,如果這行為屬於「偽造文書」的話。 : 代打卡者? : 被打卡者? : 那一位要負偽造文書?還是兩位都有? : 麻煩大家解惑了,謝謝^^ 不會構成偽造文書 但是會構成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 四、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,情節重大者。 雇主可以不須預告,就可以解除職務,連資遣費都不用想了 而兩位都要負擔這一個責任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28.131.180
knulawta:好文! 07/16 01:17
lighthouse:有可能成立刑法339之3 或普通詐欺 背信吧? 07/16 18:20
siriuswinds:幫打卡有造成任何財產上之處分嗎?? 07/21 10:36
siriuswinds:339 339-3 都有個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的要件吧 07/21 10:37
siriuswinds:還是因為幫打卡可以免去被扣薪水的風險XDD 07/21 10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