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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rick17 (充實過每一天)》之銘言: : 想請教各位大大 : 小弟今年六月在永和看了間雅房 : 感覺還可以就租下來了 : 沒想到搬進去時才發現 : 1、整間房間的兩個窗戶打開後才發現都是封死的(當初看屋時房東都沒告知) : 2、整個房間就像是個箱子一樣完全沒空氣也非常的潮濕,四處都是壁癌。 : 3、因為沒窗戶所以空氣梅味超重的,跟房東反應 : 房東請我把房門打開就不會有味道了。 : 但我房間有筆電還有貴重東西不可能一直打開 : 七月一日搬進去,到了七月九日我就已經完全受不了 : 只好把所有的東西都先搬到朋友家站住。 : 因為那個房間根本就不能住人,完全沒空氣發梅的味道又非常重 : 想請教各位是否可以把租錢跟與一個月的壓金要回來 : 因為本身也是個學生 : 沒辦法損失這麼大 : 因為正在找房子還很需要這筆錢 : 是否有什麼法律的途徑可以向這個房東要回錢 : 目前只有住九天 : 在麻煩大家謝謝 可能沒有辦法退租 雖然以理而言,這種租屋環境是差了點 但是以法而言 一、你的確現場勘察過了。 二、你也的確同意了租這間屋子。 就如同推文所說 1.窗戶封死是很容易看見的。 2.有壁癌也是很容易看見的。 3.有味道也是很容易聞到的。 雖然你有理由可以陳述 1.因為沒打開窗戶 2.因為壁癌未開燈看不見 但是如果你要走法律途徑,由於法官是第三人 當然會認為你是同意了這些環境才會簽約 如果你不同意 怎麼會簽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