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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youngeram97 (小百合)》之銘言: : 如題, : 在新竹板上看文章, : 發現金山街有個變態會尾隨進入分租套房大樓內部, : 然後只要看到門口只擺女生鞋就去敲門, : 以一些奇怪理由將女生引出門外....... : 請問各位大大, : 如果今天我發現他在我們住家大樓裡面閒晃, : 然後發現他作可疑的事情, : 我可以"揍他"然後再把它扭送法辦? : 算正當防衛嗎? : 要不要吃上傷害罪的官司啊? 一、如果你的大樓只限本大樓住戶居住,那麼陌生人進入,你可以請他出去。 二、如果沒有,只是閒晃,根本不構成侵害。 三、至於「可疑」的事,如果已經構成侵害,任何人的確可以做適當的阻止 四、至於揍人,是否為正當防衛,要看當下那個人的行為,是不是讓你除了用 武力解決之外別無他法。 一般正常防衛,只能在動作發生的當下進行 例如,甲要打你,你用手擋架,同時壓制他的行為(使他無法再進行攻擊), 這可以稱正當防衛。 不過,如果你在壓制他之後,仍然繼續攻擊他,這會變成防衛過當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