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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板上的神人們 這個問題困擾我很久了,想來請教大家 我爸爸上個月過世,留下了一筆遺產 EX: 他是公司的股東之一(也是董事之一), 現在目前要做的就是把他原有的股份繼承到我媽(配偶)、我和我弟的名下 但因為公司是大伯的,股東是他們兄弟四人(大伯、姑姑、我爸、叔叔) 可是因為不明原因,我爸和叔叔的股份從原有的四分之一變成十分之一 而爸爸出殯那天,大伯和姑姑來要我們簽一份: 我們繼承的股份不得轉賣或其他用途 內容的意思,也是叫媽媽放棄繼承權(依法律,配偶也有繼承權吧!) 但問題在於,就算我們繼承了,那股份的部份他們還是可以任意的變更, 就算賣了,我們也不能說什麼囉?? 另外因為我爸是公司的董事之一,他們說在一個月內要改選董事,要我們提出一些資料等 可是…,繼承不是三個月內嗎? 他們在急什麼?? 還有一個問題,台灣的遺產繼承是六個月內吧? 大陸的才是兩個月內吼??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1.132.183
lighthouse:公司型態是什麼? 有限還是股份有限? 07/17 13:47
cindynieh:好像是股份有限 07/22 18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