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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2006年冒用朋友的名義辦卡, 刷了三萬元 之後經過債務協商, 欠款仍未繳清 至2008年我朋友得知後, 才將剩餘18000元許的欠款繳清 由於導致我朋友的信用不良, 3-5年內無法使用信貸 所以最近他已向警局報案, 但我們現在已決定和解 我從無犯罪紀錄, 請問會被判多久刑期? 可以緩刑嗎?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04.7.48
Photobiotic:去問審判長,沒人能給你確切的答案。 07/19 13:09
Rhadamanthuz:已進入司法程序 無法給正確答案 請靜候結果 07/19 13:12
ameko34:裝的一副很有悔意的樣子 07/19 14:23
depravity:多賠朋友點錢可以增加機會 07/19 15:59
Kozuki:你可以去司法院網站查判例參考 07/19 16:52
a386036:沒和解休想 07/19 17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