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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a00503330 (毛毛丁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SanderYun (Sander)》之銘言: : : 大家好 : : 我是個在外租屋的學生 : : 今天門口被夾了一張通知單 : : 說是這裡私接有線電視 : : 我想請問一下 : : 倘若未能依照通知單中提供的和解辦法 : : 必須訴諸法律途徑的話 : : 那麼是我會被罰還是房東會被罰呢? : 先確認哪時候接這條線的,租屋之前應該會告知有無第4台等等,如果在你來之前就有, : 那你就沒罪,如果是在妳與房東之租賃關係期間接的,妳卻不知道,那感覺就更奇怪了, : 這樣的話,除非你有辦法證明不是你接的,才比較好脫罪 事情後來這樣發展 由於契約書上沒有註明包括第四台 又第四台公司拍照存證時間我有住房之實 所以就是算在我頭上了 而租屋時房東有告知第四台是他偷接的 只是我可能也無法證明 就算拖他下水我也免不了有責任 所以就是由我來負擔第四台公司提供的和解方式 為何是我自己接的? 因為線在我房間 而我又是用自己的電視機 所以理所當然是我自己把線接到電視上的 因此算是我接的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04.179.145 ※ 編輯: SanderYun 來自: 59.104.179.145 (07/21 00:51)
a00503330:有用+知情,沒輒了 07/21 00:56
Okawa:契約書上沒有註明包括第四台←你還真的接來看 那就神仙難救 07/21 00:56
SanderYun:有用+不知情 情況會有什麼不一樣嗎? 07/21 01:27
SanderYun:感謝各位提供意見^^" 以後我會多加小心 07/21 01:28
a00503330:知情不知情,差在法院判定...和解的話沒什麼差 07/21 01:45
paiching:說穿了就是第四台業者要收錢嘛?應該不會弄到法院去 07/21 05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