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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方騎摩托車因講手機時看到前方有小狗衝出來緊急剎車 我因此閃避不及撞上 車修了幾千 人也受了傷 他沒有受傷 再做筆錄的時候我有講他是在講電話而緊急剎車 初步研判表出來了 他有肇事責任 他都不太理我 我也有爬文看過許多的案例 我似乎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可是發生時間已經超過所謂追溯期的六個月了 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呢??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27.161.95
Beijingman:刑事沒告,民事可以告,但時效是二年 07/22 08:55
aefrhzrb:B大的意思是說我現在只能告民事嗎??告刑事沒有意義嗎?? 07/23 04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