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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行政院的函釋 這還不算應預先告知的凶宅... 刑事上詐欺沒得打 民事上還有得打看看 ※ 引述《sky2fly (())》之銘言: : ※ [本文轉錄自 home-sale 看板] : 作者: sky2fly (()) 看板: home-sale : 標題: [問題]被仲介欺騙買到凶宅 該如何處理 : 時間: Wed Jul 29 18:24:09 2009 : 各位先進好 : 小弟的家人在北縣買了一戶房子 : 但交屋不到一週 經過鄰居求證此房子為凶宅 : 仲介在合約上有註明非凶宅 :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: 此房子為頂樓 發生事情的地方是頂樓加蓋 : 當初頂樓和頂樓加蓋是同一家人居住 : 頂樓加蓋失火 不幸有人往生 : 仲介完全無告知 我們發現後他們聲稱完全不知情 : 據說賣方是投機客 用人頭買的 : 賣方也說不知情 : 現在似乎要上調解委員會 : 詭異的是仲介竟然發存證信函給我們(買賣雙方都有) : 我們不熟法律 只想全額退還買價就好了 : 請問板上的先進該怎麼做才能自保 並且能夠盡快處理完這件事 : 該仲介或賣方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呢 : 家人快被這件事給氣死了 : 拜託各位先進給小弟一點建議 : 感謝各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3.240.182.3 ※ 編輯: lovecyfen 來自: 123.240.182.3 (07/29 20:48)
sky2fly:感謝你的回應 可是仲介有白紙黑字寫明 無非自然意外 07/29 21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