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狀況描述,本人(房客)於今年簽定一年期契約,出租房東是二房東, 但因為居住習慣不合,所以擬退租,然而契約並未勾選提前搬離要 賠償二房東租金多少,但我有押金兩個月在二房東那,請問二房東 有權不退我押金嗎? 另外,最末頁出租人(未載明住址)及承租人,都沒有簽名蓋章,那 這份契約二房東有強制執行的權利嗎?也就是要我必須住滿一年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63.19.44.181 ※ 編輯: ijoyu 來自: 163.19.44.181 (07/30 12:53)
LifeDream:居住習慣不合是因為房子有問題嗎? 07/30 17:22
LifeDream:二房東有同意退租嗎? 07/30 17:22
LifeDream:當初押租金說好要擔保的對像(標的)為何? 07/30 17:23
LifeDream:是指租金, 給付遲延之利息, 還是契約不成立之損害賠償? 07/30 17:25
LifeDream:還是解約定金性質之押租金 ? 07/30 17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