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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剛進一家公司上班 該公司規定某個星期六是上班日 理由是配合八四工時 但該家公司規定全體員工該天請假 資歷較深有特休者請特休 資歷較淺無特休可扣者請事假並扣薪 我想請問這樣的規定是合理的嗎? 既然規定應該要上班 卻要求員工請假並扣薪或扣假 感覺很不合情理 畢竟不是我自身的理由請假 卻扣我薪水....感覺很怪 不合邏輯 我有問過人資 給的答案就是"公司規定" 但這樣的規定合法嗎? 人資還強調說他自己也是被扣假 可是我質疑的是堆定本身的合理性 不是質疑他們的權益比我多.... 可是他們始終繞著這點打轉 = = 另外,雖說是配合八四工時 但整個下半年卻只有一個星期六要求應該上班 如果按照八四工時 應該是每四個星期就有一個星期六該上班吧? 其實被扣的錢不多 我care的也不是錢 只是好奇其中的合理性及合法性? 麻煩達人幫我解惑解惑 我實在是想不透.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27.194.2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