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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過世已有10年了 之前過世的時候有去辦拋棄繼承(我父親有替我大哥揹債務) 所以繼承人只剩下我姊我哥 當時我才高中 所以所有手續都是我媽去拜託議員辦事處法律顧問幫忙的 最近我收到一封要繳交房屋稅的通知 房屋所有人是我父親 繼承人是我 我打給辦事處的人員說我以前辦過拋棄繼承 對方說那我得拿拿證明的文件 譬如說公文或是證明之類的 但因為年代久遠 我們已經忘了是給哪位律師幫忙的了 像這類證明我有辦法再去法院重新取得嗎 另外想請問我拋棄繼承之前已經辦好了 為何還會再被追討稅金呢? 有可能是沒拋棄繼承沒辦成功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59.108.164
moccacino:拋棄繼承法院那邊應該要有紀錄 08/10 13:09
futureland:向法院聲請抄錄就會有新資料了. 08/10 14:17
klimt:謝謝 ^^ 08/10 23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