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00503330:依民法514之ㄧ以下規定,遊客可隨時解約,但要負賠償責任 08/10 19:47
→ haur0927:嗯嗯...那賠償一部份的話,我有沒有辦法拿回一點點呢? 08/10 20:00
推 lorcas:我相信當時您所簽的契約上應該有寫清楚何時可退退多少 08/10 20:53
→ haur0927:旅行社好像是引用27條無故解約所以無法退費的樣子 08/10 21:09
→ a00503330:27條? 08/10 21:38
→ a00503330:賠償不可能超過你付的旅費的,應該是付信賴利益 08/10 21:46
→ haur0927:喔~就是我從旅行社網站找到的契約的27條 08/10 21:58
→ haur0927:我想甲方應該是我,乙方應該是旅行社 08/10 21:58
→ a00503330:那契約內容可能有觸法,不能退費那無效 08/11 01:36
→ depravity:那是觀光局的定型化契約@@" 08/11 02:45
→ a00503330:原PO也不是"無故"解除契約吧 08/11 12:03
→ haur0927:不是,我是真的一直吐一直拉又發燒完全到不了機場... 08/11 12:16
→ haur0927: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是我任意解約? 08/11 12:17
→ haur0927:民法514條說的賠償責任,好像沒有說我要賠償多少耶 08/11 12:29
→ haur0927:賠全部的話就是不能退費了>< 08/11 12:30
→ a00503330:5.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 08/11 14:21
→ a00503330: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 08/11 14:22
→ a00503330:感冒是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,所以也沒辦法用28條解約 08/11 14:23
→ a00503330:那就要全賠了 08/11 14:24
→ haur0927:是喔好吧~所以我這個狀況依照27條完全不能退費囉? 08/12 01:25
→ a00503330:恩 08/12 01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