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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,版上的各位大家好,有個問題想請教... 在大約四年前, 我在網拍下標了一台notebook.. 當時不疑有他, 於是就先匯錢過去給賣家, 但之後並沒拿到貨品.. 當時有報案, 警方循著ip.及我提供的資訊有抓到賣方.. 可是我從未見過賣方, 也沒出過庭, 也沒人跟我講狀況.. 時間過了四年, 今天我家人跟我說收到一張出庭通知, 要我出庭 我對這毫無概念, 而且現在我在外地工作, 要出庭就得請假還得花車資回家, 想請問懂法律的各位, 這樣是代表什麼意思, 我錢拿得回來嗎? 如果算是民事案件的話, 是不是就是要我去和解的意思? 如果出庭可以把錢拿回來我當然是很樂意..但是已過了四年, 我也沒抱太大期待了, 而且我有什麼執行力逼他把錢吐出來呢? 因為從報案到現在根本沒人通知我狀況..這到底算是民事還刑事案件? 我到底該不該出庭呢? 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2.126.111.134
Tsaochimai:或者可不可以委託他人出庭? 08/13 15:56
lighthouse:通知單仔細看一下 你的問題80%都有解答 08/13 16:24
a386036:詐欺不是民事,那是刑事 08/13 19:18
a386036:詐欺是非告訴乃論,和解只能對民事部份 08/13 19:47
a386036:有必要的話刑事部分還是會傳你當證人 08/13 19:48
frankmen123:可以請領證人旅費 08/14 18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