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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某同學遭到電話騷擾已不堪其擾 而發話者也是認識的人 而同學換了新的手機號碼後 發話者還是持續打電話到她家裡的室內電話 而我同學家的電話號碼因為也是工作用 不太方便去變更 只能不斷的接電話 有稍微上網查 有看到刑法304條 及 刑法305條 但實際成功的案例卻找不到 難道法律沒有保障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7.158.56
sinksink:這很難算成強制罪,大概只能用民法18條、195條請法院命 08/15 00:34
sinksink:其停止還有請求身心賠償 08/15 00:34
visorkk:普通人不懂法律 你去警察局報案 請警察打過去說兩句重話 08/16 10:57
visorkk:對方就會嚇到了 假如沒用 請他來警察局聊聊 08/16 10:58
visorkk:普通人不懂法律 這個時候警察問他身分證跟姓名核對身份 08/16 10:58
visorkk:你暗示一下 他就會以為自己被留案底了XD 08/16 10:59
visorkk:眞的上法院 等到判決下來也是好幾個月後了 沒啥意義 08/16 11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