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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doddle (hardwork)》之銘言: : 標題: [問題] 離職後一年內不得到相關產業工作... : 時間: Fri Aug 14 23:25:33 2009 : : : : 我姊姊目前在一家美術設計的公司工作 : : 主要是負責各種刊物的美編 : : 她前兩天跟公司遞辭呈的時候,公司要求她簽一份競業禁止合約 : : 要她在一年內不得到其他相關的設計公司工作 : : 如果不簽,就不能辭職 : : 請問這合法嗎? : : 如果要簽這份合約,公司是否應該要有補償? : : 難道我姐這一年都不能用她的美術專長找工作? : : 謝謝大家的幫忙 : : : : : -- :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: ◆ From: 202.125.223.123 : 推 skido921:如果當初在簽約的時候沒有講好有競業禁止的問題,等到要 08/15 10:42 : → skido921:辭職了才要求,這樣妳姊姊應該是可以拒絕的。 08/15 10:45 : 推 skido921:雇主也無法要求妳姊姊不簽就無法辭職,妳姊姊可以用存證 08/15 10:47 : → skido921:信函表明將於何時離職(要留一點合理的交接期間)即可 08/15 10:48 : → skido921:至於如果要簽競業禁止的合約,目前實務上會傾向公司應有 08/15 10:49 : → skido921:合理的補償,而且也會看妳姊姊之前在公司辦演的角色,來 08/15 10:50 : → skido921:定是否有必要受競業禁止的約束> 08/15 10:50 : 推 Eventis:不是沒簽就不能要求,而是舉證上更困難,要從本來契約的附隨 08/15 11:20 : → Eventis:義務簽出去,比如說本來業務上的秘密等. 08/15 11:21 : → Eventis: ^^牽 08/15 11:21 感謝skido921跟Eventis大大的回答 目前的情況是我姊之前在公司負責一個大case的美術設計 客戶對她的作品非常滿意 所以公司擔心我姊如果離職後去其他公司工作, 這個case明年公司可能就拿不到 所以公司要求我姊簽競業禁止條約才能離職 我姊昨天已經簽了這個合約然後離職 但是這家公司用"不簽不能離職"這個理由來迫使我姊簽下這個合約 難道沒有違法?我姊能不能離職並不受公司規定吧? 我覺得很不公平,我姊的專長就是美術設計 難道這一年她都不能用這個專長找工作? 這不是違反了憲法保障的工作權? 像這種情況,我姊負責的美術設計算是機密嗎? 當然她的公司就是幫人家做美術設計的公司 但是我姊之後工作也不可能設計一模一樣的東西出來 如果她去其他公司用她新的設計去幫新公司爭取到原公司的case,這是違法的嗎? 我之前聽到的競業禁止條款,都是怕員工洩露公司的機密,例如製程或研發的新技術 那我姊這種設計方面的工作,她的設計也算是機密? 我姊簽的這份合約有效嗎?我姊這一年都不能去其他設計公司工作? 我姊還有機會跟公司爭取賠償嗎? 謝謝大家的回答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02.125.223.123 ※ 編輯: doddle 來自: 202.125.223.123 (08/15 12:25) ※ 編輯: doddle 來自: 202.125.223.123 (08/15 13:16)
Keelungman:可以找勞工局來協助 08/15 17:30
Keelungman:不過簽名了就很麻煩, 寧可拖個幾天考慮也不要馬上簽 08/15 17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