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00503330:限定繼承一點也不麻煩.. 已經修法了 08/21 20:18
→ a00503330:現在已經是直接限定繼承 不會有債留子孫的問題 08/21 20:19
→ Eventis:現在修法後,特殊情形還是會有用固有財產清償的意外. 08/21 22:43
→ ivanhoe1737:而且我們是成年人 <-- 忘了寫出來 08/21 23:07
推 Okawa:拋棄繼承應向法院為之 請到離家最近的地方法院詢問如何辦理 08/21 23:30
→ Okawa:然後請在三個月內辦理 不然你就真的會變成限定繼承 08/21 23:30
推 kilva:修法後的法律要到11月23日才生效吧?現在還是概括繼承。 08/25 15:11
→ kilva:不對,11月23日生效的好像是親屬篇,不是繼承篇。 08/25 15:12
→ Eventis:跟樓上握手,我之前有一次回文也有過同樣的誤解,不過因為發 08/25 19:48
→ Eventis:現好像不太對沒加註又確認了一次才發現施行法沒另訂施行日 08/25 19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