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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rayba (rayba)》之銘言: : 大學同學的弟弟現在身分是現役軍人 , 特徵是頂上無毛 : 好不容易放假回家上街時遇到擦撞事故 : 被後方一名女騎士擦撞(機車) , 女騎士撞完之後搖晃了約20m摔車 : 警方筆錄是 : 無任何違規事實 (就單純被人家擦到) : 我同學的弟弟只有後照鏡歪一邊 , 連烤漆都沒掉 : 女騎士因為摔車多處擦傷+腳骨折 , 機車中度損毀 : 現在女方看他是軍人 , 堅持要提告索取高額賠償 : 聽他們連上輔導長是說 : 完全不管民法刑法怎麼判 , 通通都算軍法 : google了幾則類似關鍵字事故 , 好像都是任由民眾開口私下和解 : 想請問是....有沒有無罪開釋頂多幫對方支付醫藥費的可能啊 ? 你要注意的是 一、現行法律是否有規定「現役軍人」不得騎機車? 如果沒有規定,那除非法律(含行政命令)禁止,否則應一切准許 就是可以騎。 二、那就是單純的交通糾紛,與軍人身份無關。 三、當官當到笨了嗎?債務糾紛那軍法怎麼判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7
paiching:推大大第三點,精闢! 08/26 15:08
antibailan:不笨怎麼會去當軍人 08/26 16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