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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在路上會看到不一樣的標線 像是色彩/材質和一般相關單位會使用的不一樣 很懷疑就是居民為了自己方便而自己畫的 請問這樣的舉動是否是偽造文書? 還是算毀壞公物呢? 如果塗毀的有包含文字(如禁止停車的標線或標誌)又會不一樣嗎?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25.17.187
ikehunting:唔,好問題,實務上我沒看過有用這樣的見解, 08/28 21:47
ikehunting:不過值得細思。 08/28 21:47
Beijingman:偽造公文書? 08/28 22:14
cedric1982:以下單純就文書來討論:一般的文書都會有作成名義人, 08/29 01:07
cedric1982:但是地上的交通標線無法直接看出作成名義人, 08/29 01:07
cedric1982:有意思的是,民眾都可以了解是行政機關畫上去的, 08/29 01:09
cedric1982:這就必須進一步去思考這種情形能不能構成文書。 08/29 01:10
cedric1982:我想可能會有很多不同看法。 08/29 01:10
knulawta:標誌路線等圖畫 可以算是文書嗎........... 08/30 03:45
yoshilin:"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"就是文書,標線應該算公文書吧 11/15 12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