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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 我想請問一個關於非訟事件的問題 我有一個朋友 他參加了某舞蹈健身俱樂部 合約所簽訂的繳款方式是每個月去那邊跳舞在當場刷卡 分期24個月繳清 不料四個月後 他們家裡發生經濟危機 家人欠下大筆鉅款(包含錢莊等) 當時情況危急也可能要跑路等等 他本人因為要幫家人分擔家計也無心跳舞 便找該俱樂部的顧問協商 該顧問也覺得朋友的家庭問題嚴重 並告知那就不用去了 也不用繳款 並把朋友的合約副本拿走 至此之後快兩年過去 朋友收到法院寄來的非訟事件文書要求清償此款項 朋友將會提出異議文書 我想要請問題是提出異議書是否有何效力 法院會如何判別 是否要提出該顧問的名字 因為如果提出來的話怕會傷害該顧問的名譽 謝謝您的回答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6.74.202
cedric1982:所謂的朋友收到法院寄來的非訟事件文書要求清償此款項 08/29 14:17
cedric1982:是指甚麼不是很清楚。如果是支付命令,那麼就提出異議 08/29 14:19
cedric1982:吧! 提出異議必須要在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為之。 08/29 14:19
cedric1982:其他實體部分,不甚清楚,必須詳閱兩造契約。 08/29 14:21
cedric1982:附帶一提,聲明異議後,應該就是進入調解程序。 08/29 14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