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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richmax1027 ()》之銘言: : 強者我朋友不才 : 在某國營企業民營化的外包下打工 : 主要都是在處理郵件 : 有發生幾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大大 : 請幫忙解惑~ : 1.該公司規定新人前3個月時薪85元 : 3個月後調升100元 : 可是現在最低薪資不是95嗎??這樣有沒有觸法?? 薪水還是要看採月薪制還是時薪制。月薪制碰到請假幾個 小時,或是算加班費時,還是會有換算成時薪的情況;目 前法定基本工資17,280,時薪就是72元(除以240)。如 果是時薪制,最低工資才是95元。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「 有薪假」,實際雇主是否違法,要看假日有沒有薪水,或 者說,在沒有國定民俗勞動節,沒有請特休,沒有選舉或 產假等等的情況,(就是只有週六和週日),月薪應該要 時薪乘以240來計算,而不是乘以實際工作時數,否則就 是違法。 : 2.該公司實際數量有灌水!!!(非常確定...因為這也是他們每天工作之ㄧ) : 雖然不知道灌水有啥好處不過知道一定就是有好處...只是找不到證據 : 這樣算是詐欺嗎? : 如果要踢爆的話最好準備怎樣的資料比較具有說服力與法律效益?? : 3.該雇主無故要將我朋友辭退 : 可是我朋友並無犯錯 : 而且消息出來後至今雇主並無明確表示要在何時離開 : 在勞基法裡面有規定何種情況下必須離職嗎??? : 還有有關解雇是多久前要講呢??? 要看你朋友想要爭取工作權還是資遣費、預告工資(年資淺 的話會少之又少)。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,需提前十日 預告;勞基法大概就是說,如果未滿三個月,提前十分鐘就 可以了。但是雇主要依據勞基法第十一條的理由來解僱;如 果是勞工違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、情節重大,用勞基法十 二條開除,就沒有預告或資遣的問題。但是最好要求雇主拿 白紙黑字出來。有的雇主事後否認曾口頭解僱,反而說工人 自己連續曠職三日。 : 4.該雇主在僱用勞工並沒有投保勞工保險 : 這有觸法嗎??? 有 -- 裁員減薪 遇缺不補 無薪休假 加班換休 契約派遣 奴隸責任制-- 資方殺很大 工人不大 團結最大    藍領、白領、無塵衣工人,聯合起來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37.139.1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