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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描述 在本人未成年時,母親辦了一張附卡給我,有在出國時使用過. 而後父母離異,我監護權也歸父親,與父親一同生活,之後與母親並無連絡. 近日發現本人郵局戶頭被法院凍結,經電洽銀行確認後, 得知母親積欠銀行約五十萬卡債, 並有兩張卡(visa and master)各是不同金額, 我小時使用之附卡應為visa卡之副卡, 銀行言下之意應是要我負擔我母親所有的卡債, 因為連絡不到她本人. 問題 目前查了一些資料的結果是, 未成年時辦附卡"似乎"不用負擔主卡之債務責任, 不然即為僅需支付附卡之債務. 有資料指出可提異議免承擔正卡人債務, 請問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? 實際是要向銀行,還是向法院來提出, 該做些什麼事呢? 有時效性嗎? 還有銀行是說有發文給我,但我目前尚未收到. ------------------- 本人還未退伍還有學貸,難得放假得知這事真是讓我晴天霹靂啊... 未來一片黑暗... 麻煩版上好心人事,指引我一條明燈吧 ps.我爬了一些版上的文 "信用卡" "卡債" "附卡",沒得到一些較確實的資訊 凍結帳戶已經影響到我人生的規劃與平日生活了...sigh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31.132.170
depravity:PttLifeLaw有一篇被M起來的文寫的很詳細 09/10 18:30
A015:pttlifelaw 文章編號#18SSql3T 有跟你一樣的問題 09/11 10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