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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ireneiswawa (尋找→幸福的道路)》之銘言: : 請問.... : 我提供信用卡讓業務取得授權碼, : 但後來因為消費糾紛,希望信用卡公司止付 : 信用卡客服回覆: : 以提供資料讓對方取得授權,即視為成功刷卡,雖然對方尚未請款, : 但銀行方面無權阻止對方請款!!! : 我想問的是, : 銀行主張的『無權阻止對方請款』 法源依據為何??? : 是規定在我國的哪一條法律條文當中?? : 還是銀行內規???還是信用卡條款??? : (我知道正常不能止付,這只是假設性的問題,希望了解信用卡法規~~謝謝) 你應該著墨在 「阻止對方請款」的法源依據 因為你讓對方刷卡之後買賣成交,你授權銀行付款給對方,這是你刷信用卡的一種 授權動作,所以銀行必須要付錢給對方。 但是你可不可以片面要求銀行不要付款?這是不行的 畢竟交易糾紛是「消費者」與「店家」之間的問題 況且交易糾紛若未明定誰是誰非,銀行何來權益阻止付款?? 而銀行付款之後,你的權益應該循民法或消費者保護法向店家求償。 換個方式想 信用卡只是支付工具的一種,跟現金差不多,你跟店家的交易糾紛,不會叫鈔票負責吧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240.244.1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