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shinjiw:如果那只是"一間" 你有權拒絕房東的要求 包括無理加價 09/18 13:55
→ shinjiw:簽約上面應該有寫房租多少 就是說少 不用管他 09/18 13:56
→ shinjiw: 多 09/18 13:56
推 narcissus03:契約裡有沒寫有不限人數都收2千? 09/18 13:57
→ niked:沒寫耶...但是他是簽約完才說的 09/18 14:00
→ narcissus03:那就是各執一詞啊,除非你有錄音,不然也沒辦法了 09/18 14:01
→ niked:但是房間只有一間 中間沒有牆壁 09/18 14:02
→ shinjiw:不用寫什麼人數啊 那間房只要是"一間" 出租了就可以拒絕房 09/18 14:02
→ shinjiw:東的要求 因為那是"一間" 09/18 14:02
→ shinjiw:而當初他租給你的就是那"一間" 09/18 14:03
推 narcissus03:喔,對耶,是一間= = 我以為還有其他間 09/18 14:05
→ niked:我這間應該是沒什麼問題了吧感覺QQ 那我朋友1500的還有救嗎 09/18 14:07
→ shinjiw:看契約書啊 上面沒寫一個月多少嗎? 09/18 14:07
→ niked:2000....很傻的就簽了 09/18 14:08
→ shinjiw:那就掰啦 沒辦法 09/18 14:09
→ shinjiw:有書面契約 加上有簽名 兩造同意下就是這樣了 09/18 14:09
→ suner8467:重要的是契約上怎麼寫 如果你朋友傻傻沒看清楚上面寫2千 09/18 14:09
→ suner8467:就打契約下去的話 那是沒辦法翻案的 09/18 14:10
→ suner8467:怎麼會有這麼機歪的房東 = = 09/18 14:11
→ niked:這樣的房東= =就在高雄縣旗山鎮 09/18 14:11
→ shinjiw:有些房東就是這樣 我朋友他之前的房東更扯... 09/18 14:11
→ shinjiw:你有聽過 一個月有事返家只住五天 電費高達4000多嗎 =_= 09/18 14:12
→ niked:偷接電嗎= = 這樣有辦法查嗎 09/18 14:15
→ shinjiw:有啊 對電費帳單 09/18 14:18
※ 編輯: niked 來自: 220.129.122.199 (09/18 14:3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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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220.129.122.199
※ 編輯: niked 來自: 220.129.122.199 (09/18 14:46)
推 a00503330:一切以當初你們所簽的簽約書上為準,口頭難有效力 09/18 15:36
→ niked:但是契約上並沒有說要付兩份房租阿..也沒說這間要分租兩人 09/18 16:16
→ a00503330:那就是他的問題了,可能有違法之虞 09/18 19:48
→ niked:所以他如果到時候真的找了一個房客要來跟我一起住 09/19 03:39
→ niked:這樣是合法的嗎? 09/19 03:39
推 a00503330:當然違法,違反民法245條之ㄧ以及227條不完全给付 09/19 14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