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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(甲)剛剛陪我弟(乙)去一中街挑包包 到某大頭貼店附近一間包包店(丁)看包包 由店員(丙)替我們介紹 甲和乙走進去後東看西看 不知到要買什麼包 後來甲跟乙推薦紐約某球隊品牌的包 單價1000元以上 因為乙向甲說2000元以內都可以 後來丙很熱心出來問我們要買什麼包 甲跟丙說要SIZE介於A和B大小的包 因為乙要背的東西稍多 丙喃喃自語說:「我不知道你說什麼。」 但丙仍向乙推薦另一個紐約某球隊品牌包 SIZE剛好 又很熱心要乙試背 因此乙就試背了兩、三個 後來由於乙不喜歡那種花色與款式 甲亦認為不需要買到1000多元 此時丙剛好去櫃檯 不知道是聊天還是講電話 甲和乙沒看中包包就準備離開了 此時被丙叫住 丙拿出計算機跟甲和乙說折扣完多少錢 又問預算多少 (生意手法) 乙說1000元以內 丙開始失態...... 丙向乙說:「你剛剛好像背得很開心。」 乙應該是沒注意聽就說:「不錯。」 結果最後丙就說:「你是來背不要臉的。」 於是乙推甲示意要離開這間店 但甲剛開始以為丙是說:「......不要了。」 詢問乙後得之丙是說:「不要臉。」 甲認非常為不可思議 事後才得知丁店本來就有瘋子...... 事件經過如上 請問是否構成公然侮辱? -- 路盡隱香處~翩然雪海間~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m319a410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26.187.134
ChrisBear:告是可以告可是有證據嗎? 舉證不出會敗訴 09/20 01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