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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 3月初 買了間50年的舊房子 有裝潢與重新粉刷過,2.3樓格間為木板隔間 (合約書有寫依現況交屋,房屋現況有著名 無滲漏水) 4月初 認識的裝潢師父來看,告知1樓中間兩道重力支撐牆被打除 不敢動格局,因為不敢保證會不會出問題 還有提到原裝潢水泥皆為半乾感覺,若遇下雨,有可會漏水 導致小弟與幾位原本打算一起住的朋友無法入住 大家原本皆為租屋,由於租期都快到期想住在一起 (買前以和仲介X慶房屋提過會改變格局與重新裝潢) 4月30日 申請了"結構鑑定" 途中有與仲介告知希望能跟賣方討論,仲介有跟賣方溝通,但賣方皆不理會 是建議再幫我賣出不再收仲介費的處理方式 7月14日 鑑定結果出爐:結構正常,正常入住不會有問題 但有跟結構技師聊過,兩道牆被打掉,主要影響2.3樓載重 若要動格局,需要裝修設計圖再次鑑定才能確定安全 於是決定大事化小,繼續以仲介的方式處理 8月14日 莫拉克颱風過後去新家看看 結果發現3樓陽台牆腳會滲水至2樓,導致2樓有一半空間皆為淹水狀態 而2樓淹水還會滲進牆面繼續滲到1樓,所以1樓客廳也淹水了少部分 於是又跟仲介告知,仲介請了與公司有簽約的修繕師父來估價(約為2萬7千塊) 仲介又與賣方溝通,一樣得到不處理的答案(有給賣方一星期考慮) 8月21日 至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(還是希望大事化小) 9月16日 調解會開會了,小弟與賣方到場 調解員一直以上法院很麻煩,且不一定能起訴為由 一直希望我能把事化小和解,拿估價單給他看,直接說看能不能以一萬塊和解 賣方卻說他只有5000塊的預算,很是猶豫,於是小弟不爽不和解 說真的又不是很巨額的費用,自己修也是可以,純粹因為賣方態度差而不爽 (說真的這間房屋搞的我工作也不順,還一直被家裡不停的詢問房屋狀況 也害原本要入住的朋友與我另尋租屋,而賣方一直又是這種態度 且從買到現在,我都沒看過屋主一直是代理人出現,真的讓我很不爽,很懷疑是投資客) 8月18日 前往市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作詢問,法律扶助顧問是說:漏水與屋齡無關 有裝修就代表隱瞞,一定可以提起訴訟,只是要看證據夠不夠力,才能判定是否能贏 在此小弟想問的是 一:若純粹以漏水,是否可以告對方,不管是解約或是賠償價金,起訴機會高不高? 二:證據足不足夠,這點好難理解,目前以有買屋時的照片,與漏水後的照片 這樣還需要些什麼資料? 三:若真的告了下去,勝訴機會高不高呢? 在此先感謝各位專業人士幫忙解答,謝謝!!! -- 失眠的夜晚 有我甜蜜的笑容  還有我們未來和夢想的角落  失眠的夜晚 藏在妳我的心中 多少將來的旅程我只願和妳走過 黑的網誌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lacklydeath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3.61.181.5 ※ 編輯: blacklydeath 來自: 113.61.181.5 (09/20 17:5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