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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民法第1114條 左列親屬,互負扶養之義務:一、直系血親相互間。二、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 同居者,其相互間。三、兄弟姊妹相互間。四、家長家屬相互間。 想請教一下第二款 甲之子乙與丙結婚後戶籍遷出不與父母同居 丙並沒有和甲同住 請問丙對甲有負扶養義務嗎? 依第二款應該是沒有,不曉得對不對,謝謝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63.29.35.154
lorcas:言下之意媳婦不用照顧公婆,你可以直接說... 09/23 17:24
ice315:我是請教阿 所以我這樣想是對的嗎? 不是實際情況 謝謝 09/23 17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