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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請問董事長死亡 該公司若需要行文則發文應該以誰的名義較為妥當呢 我認為不可能是董事長 他既然已經死亡 縱使未向經濟部辦理變更 也當然解職了 況且死亡時即已終止以他住所為中心的所有法律關係了 至於公司法第二零八條 指定代理人的狀況 應該也不適用了吧 因為既然本人都不存在了 何來的代理人呢 不過經濟部有規定 15日內需辦理負責人變更登記 但是想請教ㄧ下 這十五日內公司發文要以誰的名義比較妥當呢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19.173.236
precia:類推公司法208條第3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? 09/24 00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