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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ddis (小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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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
[請益] 請問有關案件移送的問題
時間
Thu Sep 24 10:29:43 2009
請問各位先進~ 若警察機關"未經移送"~即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結案並當場繳納罰鍰 是否算是結案? 日後有沒有可能本案再度被移送地檢署或法院? 換句話說 已被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鍰之案件(警察局內自行結案) 有沒有可能在幾年後再被移送.而被判為刑案呢? 謝謝大家的幫忙回答!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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