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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道長,在擔任遺產管理人造具遺產清冊時候: 1.若有車輛為遺產,則價值應該如何論列? 2.如何搜索是否有其他有價值的動產,若有,該如何定其價值呢? 還是直接陳報有動產000,不用列其價值? 感激不盡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62.13.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