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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票的裁定下來了 過了一些時間法院又來通知說該住址的人退回原件 應該是拒收的意思吧? 怎辦,接下來怎辦? 法院說要再次確認住址 若沒問題就提出告訴之類的 當初他是用蓋手印的方式 所以除了本票及那個人的手機號碼外(還有在用),其實也不知如何找這個人... 那這樣還可以提出強制執行嗎? 法院的通知內容好深,實在不知如何進行下一步,請大大指點迷津一下,感恩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6.147.51
justplay258:聲請公示送達... 10/02 10:34
fjulaw:有陳報過最新的戶籍謄本了嗎? 10/02 23:03
aficajass:聲請公示送達 法院會下一個登報公告的通知 再找報社登 10/03 23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