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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家安親班也已待了一年有餘 因為老闆一些政策已和我上課的方式有很大的出入 於是就和老闆申請離職 因為是學期剛開始 我也自知這樣的離開不太好 所以我也答應可以留到期中考完 後來~~~~~ 老闆要我簽一份離職書 裡面的內容............ 1.離職前一個月要先被壓薪5000元,若一個月後,沒有學生流失5000元就會匯入我的戶頭, 2.要等老闆請到適合的老師之後,我才可以走人,否則就要繼續待著 3.競業條款...不能在期補習班方圓一公里內找同性質工作(2年內) 拿到合約後,我真的差點........,我詢問過勞基法的相關人員, 他們告訴我,我可以拒簽.........我告訴我們老闆我可以不要簽嗎? 他卻很*****的跟我說.....那我也可以不要讓你離職, 我跟他說~~我工作這麼久,沒遇過這樣的合約, 他卻說~~那就是你工作經驗不足 我真的是很痛苦的簽下那份合約 因為畢竟我至少要待到期中考完 但是礙於合約其中一條 找到合適老師才准予我離開 我現下卻想早點離開了~ 我該怎麼做才好 真的要照合約走嗎? 他是否有違法的不合理部分 請大家給我賜教 謝謝^^ -- 生命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我和朱提的生活瑣事 http://0rz.tw/c94Am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4.143.233
twsakura:就第2點來說 你應該要求老闆定出期限 如果他不找人怎辦 10/04 18:09
twsakura:http://tinyurl.com/ybzkkcu 補充一下 相關法律規定 10/04 19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