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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爬文,但仍覺得不明瞭。 我想寫一本關於我學生時代生活趣事的書,真實性大約80~90%。 內容將涉及其他同學或老師的言行及事件, 請問我需要得到他們的授權嗎? 如果我全書以假名或是暱稱(包含地點、人名)形容,是否可不得授權? 再假設如果有被出版社採用,但是內容卻需要作修改 到時候若是不被當事人所接受又該怎麼辦? 如果我請人幫我做內容插畫,那著作權是算屬於我還是兩者? 又如果我想幫同學們一起寫的日記出書 是否需要獲得曾經寫過日記的全部人授權? 著作權屬於誰? (因為不同人寫的份量不一樣) 非常感謝回答 -- 贓官可恨,人人知之;清官尤可恨,人多不知。 蓋贓官自知有病,不敢公然為非; 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,何所不可,剛愎自用,小則殺人,大則誤國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2.105.15.137
a00503330:言行事件不要有損害他人名譽或是人身攻擊就沒什麼問題 10/04 22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