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bota (llll)》之銘言:
: (1) 將補習班的筆記, 上網拍賣
: (2) 將補習班的筆記大量"複印", 上網拍賣
: (3) 整理教科書的重點, 上網拍賣
: 請問一下, 上面三個行為是不是都違法?
不全然違法
台灣的學生習慣抄筆記,因此抄是一種重製行為 ,賣是一種散佈行為
如果你的筆記是來自於抄;那麼第二點就觸法了。
不過
沒人規定筆記一定要用抄的,如果是自己的見解,那根本是自己的創作
你要賣多少都是你的自由。
另外
整理教科書重點
要看整理重點的引用比例來看有沒有違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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