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我想請教一下... 刑事案件(車禍)法院通知以簡易庭判決 那如果要附帶民事訴訟求償的話 該如何做呢??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: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。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,不得提起。 但...如果以簡易庭審理的話 等同沒有言詞辯論可言 那何時遞狀聲請附帶民事賠償較妥?? 煩請各位幫忙解惑 謝謝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7.78.15
Rhadamanthuz:於收到檢察官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盡快向受訴法院 10/11 00:32
Rhadamanthuz: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。建議在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 10/11 00:34
Rhadamanthuz:判決處刑書後的2個禮拜內提出,至遲不超過三個禮拜。 10/11 00:36
Rhadamanthuz:有些認真的法官會在半個月內把這種案子結了,所以... 10/11 00:37
kakasaku:我知道了!!謝謝^^ 10/11 10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