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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Babyfish9164 (卑鄙魚9164)》之銘言: : ※ [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] : 作者: Babyfish9164 (卑鄙魚9164) 站內: TaichungBun : 標題: [請益] 闖黃燈? : 時間: Tue Oct 13 20:32:32 2009 : 前天我媽騎車去載我妹, : 結果在一個十字路口差點發生車禍, : 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: : 據我媽說,那條路口很寬, : 她看到閃黃燈的時候已經騎超出斑馬線了, : 我媽繼續往前騎, : 還在路中間時已經變紅燈了, : 說時遲那時快! : 另一條路口有個警察, : 看了左右邊的號誌變紅燈了, : 就衝了出來! : (我想當時他自己那條路上的號誌應該還是紅燈吧,畢竟只有他一個先衝了出來, : 在說路口很寬的號誌應該不會一邊剛亮紅燈,另一邊就立刻變綠燈吧。) : 結果差點跟我媽相撞,我媽說她快嚇死了, : 接著那個警察感覺惱羞成怒的樣子, : 把我媽追到路邊,說:「我一定要開妳單!」 : 我媽說:「我沒闖紅燈,剛剛是黃燈啊。」 : 警察:「同款啦!看到黃燈就要停了啊!」 : 我媽解釋說:「我已經騎過斑馬線了才閃黃燈啊。」 : 警察:「妳在辯啊!妳在辯啊!我就是要開妳單啦!」 : …… : 我媽說她那時候因為差點出車禍受到驚嚇,手足無措, : 拿著闖紅燈的紅單回到家跟家人訴苦… : 想請教有經驗或對交通規則比較清楚的鄉民們, : 以上這種狀況, : 真的是我媽錯了嗎? : 我記得黃燈號誌是表示未過停止線停車,過停止線加速通行,這樣沒錯吧? : 我真的覺得我媽很委屈! : 警察不是人民的保姆嗎,今天卻這樣子來欺負一個婦道人家! : 就算真的是錯在我媽,有必要用那麼兇的口氣嗎!? : 難怪會有人說有些警察就是拿著執照的流氓!!! : 再請教各位,有關紅單的問題, : 可以有哪些申訴的管道措施呢? 可向處分機關申訴,在單子上應該有申訴管道 以下可資參考: 交通部82.10.05. 交路(八二)字第0三三四八四號函 主旨: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未至交岔路口之停止線而號誌燈號已 顯示為黃燈,倘駕駛人仍繼續行駛進入交岔路口,可否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處罰。 說明: 依據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第二百零六 條第四款規定:「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, 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,『屆時』將失去通行路權」,亦 即黃燈顯示時,尚未失去通行路權,故不宜依主旨所敘條 款處罰。(交通部82.10.05. 交路(八二)字第0三三四 八四號函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33.96.32 ※ 編輯: Kaixa 來自: 114.33.96.32 (10/13 22:54)
CrazyMarc:是的,所以看警察在單子上違規事實是怎麼描述的,如果是 10/14 15:21
CrazyMarc:搶黃燈,申訴成功有機會,如果是闖紅燈就沒望了 10/14 15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