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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代室友po文 =正文開始= 不好意思煩請各位幫忙看一下.. 小弟在禮拜六出遊去新竹時在鶯歌發生了起車禍 爬文後有看到相關文章..但還是有點疑慮 也問了法律系同學.他沒學交通相關法律 所以上來問過大家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對方:A 我:B B車貼著雙黃線直行並騎在A車後方 在距離路口約10公尺以上時打算超車 A車未打方向燈突然左轉 B車煞車之後閃避不及 車頭撞車身 車速約40上下 沒有超速問題 這是我個人的感覺 -但是朋友在後方的描述是 A跟B幾乎平行但是A車還是稍微往前 突然之間左偏往B車上靠 稍微擦撞後雙方失去重心A車壓在B車身上往左側車道偏離 現在對方態度很惡劣 一開始說我越過黃線 之後發現這招不行(我朋友回應根本沒過中線) 說我從後方撞他 和解對我有利之類的 發生車禍後不理會員警說馬上至警局,還回家過了快40分鐘才至警局 一進來就很兇狠的說發生這種小事自己修一修和解 何必來警局 警察是說我有未保持安全距離 其他就沒在多說什麼 想請各位鑑定看看.. 是否該送監理所鑑定(已拿到單子) 還有監理所鑑定的費用3000是當下付清還是判決出來在付 是否拿的回來那3000元? 以下為員警的事故調查報告表 http://0rz.tw/rlWTc 感謝各位! =正文結束= -- Stood by the gate at the foot of the garden Watching them pass like clouds in the sky Try to cry out in the heat of the moment Possessed by a fury that burns from inside. -- Joy Division, "The Eternal"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4.113.223
EKARD:室友:我b車 在 a車 "左後方" 10/21 03:43
ISP:那警察在作夢 未保持安全距離是同一車道才有的問題 我猜他是想 10/21 09:48
ISP:說未注意車前狀況 機車肇事責任較低 但非完全沒有 機車騎士有 10/21 09:49
ISP:受傷嗎?有的話可以反咬對方過失傷害喔.. 10/21 09:50
jiunpin:A-左轉向疏失B-未注意車前狀況。3000元拿不回來 10/21 11:49
jiunpin:補報案吧!這起車禍應有人受傷,非A3(無人受傷)案類。 10/21 11:53
foundallison:我是b車! 我有穿著護具 對方不願就醫 警察勾選A3 10/21 14:12
foundallison:目前筆錄也做完了 所以建議直接去監理站申請裁決嗎? 10/21 14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