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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題 最近有提出訴訟(我是原告) 但是被告一直透過各種管道騷擾我 恐嚇我 要我撤告 eg.冒用他人身份寫信到教務處查我的入學考試資料or成績 更用冒用"法務部執行署行政執行處"的公文封寄信到我的研究所所辦公室 企圖讓其他人對我有負面的聯想 eg.我有被判刑之類的 而當中的信私人信件內容也只是一堆辱罵與不實指控 請問這種行為有構成犯罪?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30.69.7
Asiung:可能有誹謗、偽造文書(至少應該構成偽造文書) 10/23 01:16
yanginru:單單只有使用公文封寄信的話應該還好,不過冒用他人身分 10/24 00:24
yanginru:去查你的相關資料就有可能違法了..偽造文書 10/24 00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