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kido921:應該是90年公司法修正的時候沒有一併修正第27條 10/24 23:48
→ jsports1:應該是故意不修正 目的是要限制法人擔任董監的機會 10/24 23:49
→ skido921:不過這樣的結果目前多數認為可以接受,理由在於希望限縮 10/24 23:49
→ jsports1:雖然這麼一丁點的限制好像也沒啥效果 @@ 10/24 23:49
→ skido921:27條二、三項的適用 10/24 23:51
請問2 3項的適用是什麼意思? 可以解釋一下嗎 謝謝您~
※ 編輯: cloudius 來自: 114.43.124.22 (10/25 00:37)
→ cloudius:感謝S大還花時間回信幫我解答 大好人!! 10/25 21:28